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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10日課審會大會的修正動議、表決程序都經與會委員同意後進行,若有課審會大會委員於下次會議時,對議事表決或會議過程提出質疑,當天將依會議程序處理。

自由時報今天報導,教育部前天審議十二年國教國語文課綱的文言文、白話文比例案,研擬將文言文比例下修,但未經大會委員確認國教院課發會研修小組先前所提草案是否需修正,就直接對其他動議案進行表決,結果動議四案票數未過半而無法通過,研修小組草案卻不僅可「特權」跳過表決程序,甚至可一字不修就原案通過。部分課審委員及外界強烈呼籲教育部補正程序瑕疵,重啟文白比例修正動議,以免爭議擴大。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向媒體說明時表示,課程審議會(課審會)大會是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所設立,主要負責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之審議,包括總綱、各領域科目學科課程綱要等,因此課程綱要各領域課綱的審議,屬於課審會大會權責。

媒體報導,外界對10日課審會大會審議國語文領綱審議有不同意見和質疑。林騰蛟指出,當天的修正動議、表決程序都徵詢過出席委員同意後進行,會議結論也是經出席委員公開表決後決定,若課審會大會委員在23日舉行的下次會議,對10日議事表決程序或會議過程記錄等提出質疑,教育部會予以尊重,並於當天會議中依照會議程序處理。1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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